【专业导语】中核钛白(002145)因实际控制人违规参与定增遭证监会处罚,引发投资者索赔潮。当前案件仍在推进,前期部分已获法院立案,律师团队持续接受委托,受损投资者需关注诉讼时效。 【正文】2024年4月30日,中核钛白公告称,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因违规行为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经查,2022年7月,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审核通过。随后,中信中证向王泽龙推荐定增多空方案,允许其通过场外衍生品交易实现提前结算收益,规避六个月锁定期。王泽龙未将参与非公开发行的信息告知上市公司,导致2023年2月24日及3月3日的发行公告中错误声明无实际控制人参与认购。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,根据证券法,在2023年2月8日至2024年4月13日期间买入中核钛白股票,并在2024年4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,仍可发起索赔。从资金面看,此案涉及定增套利行为,可能引发市场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关注;从基本面看,公司治理瑕疵或影响估值修复进程。 【总结展望】随着案件推进,投资者索赔有望获得法律支持,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限制。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,以维护自身权益。 文章导航 巨力索具、证通电子索赔案再获推进 投资者维权窗口开启 岭南股份、际华集团索赔案再提交立案,投资者维权通道持续开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