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:恒润股份(603985)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处罚,股价在操纵期间异常飙升96.65%,严重偏离大盘走势。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,维权窗口持续开放。

近日,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透露,已代理多批恒润股份受损股民起诉,要求承某、丁某、张某等三人承担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。案情回溯至2023年12月6日,证监会发布〔2024〕142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查明上述三人合谋炒作“算力”热点,通过控制信息生成及披露的内容、时点、节奏实施操纵行为。

资金面分析显示,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,承某等人操控上市公司发布4份利好信息,拉抬股价。期间,恒润股份股价上涨96.65%,同期上证指数下跌6.86%,偏离103.51%;中证风电产业指数下跌10.30%,偏离106.95%。此外,丁某控制22个证券账户在股价下跌期间集中买入维持股价,账户组盈利20,523,277.70元。

技术面来看,股价异常波动与基本面脱节,操纵行为导致估值扭曲。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五条,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应依法赔偿。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出台相关司法解释,但已有阿波罗、多伦股份、文峰股份等多起胜诉案例。

总结展望:厉健律师指出,索赔时效尚未届满,暂定在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买卖恒润股份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。最终获赔与否及赔偿金额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
作者 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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